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课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稿)

发布者:何新科发布时间:2015-04-13浏览次数:3091

锡职院教[2009]50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能力建设的核心,是抓内涵、抓质量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也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我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结束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的顺利运行,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向纵深开展,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社会需求调研

1. 切实加强对社会需求调研工作的认识

社会调研是专业建设及专业调整优化的前提,是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基础。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到社会需求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和管理。

各教学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社会(人才)需求调研、毕业生跟踪调查、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称职状况的调研等,努力提高调研质量,认真做好信息的整理、分析和综合利用,切实提高调研信息的使用效能。

2. 切实落实好社会需求调研工作

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密切关注长三角地区及苏锡常经济圈的产业结构,江苏省、无锡市的产业政策,定期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沟通,了解政策。各教学部门专业教研室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行业、企业,了解市场需求状况、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毕业生工作状态,组织好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

调研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原则上社会(人才)需求调研、毕业生跟踪调查、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称职状况的调研一年不得少于一次,每个专业(方向)调研的单位不得少于5家,调查毕业生的人数不得少于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10%

3. 切实将社会需求调研结果与专业建设有机结合

在调研的基础上,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对调研原始资料应专门保管,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调研报告,并据此开设新专业(方向)、调整老专业(方向),对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不断进行优化、调整。

二、专业建设

1.专业建设目标

继续完善学院国家示范性建设期间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营销5个重点专业的建设,推进机械加工技术、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制造业服务5个专业领域的建设;在形成相对稳定的专业结构基础上,积极探索现有专业的新生长点,灵活实现专业类、专业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专业建设水平,鼓励市级以上示范、品牌特色专业的积极申报与建设,形成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提高学院的办学实力和水平。

2.专业设置与调整

1)各分院(系)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

专业指导委员会由相关行业或部门、社会用人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学院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对专业建设规划进行论证。

2)专业设置与调整纳入专业建设规划

各分院(系)要从本部门专业的实际条件出发,以职业岗位、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为依据,经充分的调研论证,设置或调整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专业,保证岗位针对性和社会适应性的有机统一。

3)设置新专业与改造老专业相结合

充分利用传统老专业在师资力量、设备条件、办学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发挥传统专业与新兴专业的支撑和嫁接作用,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专业的渐进与淡出机制,调整或停办社会需求小、就业率低、缺乏社会竞争力的专业。

4)加强新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

新专业申报要按照专业设置的要求,满足学院基本的办学条件,并必须经过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充分论证、审定。论证要以社会需求为依据,对专业社会背景、产业背景、行业背景、就业形势等进行深入地、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和可行性分析,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5)专业设置与调整原则上应该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遵循“专业大类原则不变,专业类相对稳定,专业基本放开”的原则,各分院(系)设置《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外的专业由学院教务处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3.专业建设管理

1)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指导全院的专业建设工作

教务处是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学术工作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例会1-2次,必要时可由主任委员召开临时会议。学术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审定、验收每学年各教学部门申报的专业建设项目;推荐参加市级以上示范、品牌特色专业评选的专业。

2)专业建设运行管理实行二级管理体制

学院专业改革与建设依托专业建设立项课题平台,教务处作为一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提出专业发展规划意见,并及时组织新专业的申报工作;对新设专业提出建设要求,并负责检查与评估工作;对专业建设课题进行统一管理,课题管理办法依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题管理办法”具体执行。各分院(系)须根据学院统一安排,结合本部门的具体实际,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规划中要定目标、定负责人、定时间进度、做到精心组织,稳步建设;须负责相关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专业的申报文件;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要求,做好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与实施、实训实习基地等的筹备及建设工作;支持本部门专业建设项目的研究和实践;组织本部门专业建设课题的校级立项申报、定期进行专业建设情况的自查工作,并配合教务处完成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课题成果验收等工作。

4.专业建设评估

已获得市级以上的品牌特色立项专业、示范性立项建设重点专业等称号的专业,各分院(系)要定期进行专业建设情况的自查,学院将按照省市、部级要求,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组织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并积极汇报建设成果。

已确立为院级立项建设的专业,学院将给与资金、政策支持,并依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检查评估,检查结果作为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课题成果验收与奖励的依据之一,同时作为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和专业调整的依据之一。

其它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各分院(系)依据本专业的建设规划,负责开展检查、监督和评定工作,负责向上一级部门提供管理数据。

三、课程建设

1.课程建设目标

保持课程理念先进,课程标准明确,课程设计科学,课程体系优化,课程条件优良,课程实施有效,课程质量较高,课程资源共享,完善国家、省级和市校级三级精品课程体系,使工学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2.课程建设的重点

1)公共基础课程

2)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3)各专业基础课程、主干课程

为发挥重点课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课程中,校系两级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扶持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突出工学结合特点,受益面大、条件较成熟的课程,使其尽早建成院级精品课程,并争取参加市级以上精品课程评选。

3.课程建设管理

1)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研究、指导全院的课程建设工作

教务处是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学术工作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例会12次,必要时可由主任委员召开临时会议。学术工作委员会审定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审核验收每学年教学部门申报的课程建设项目,组织课程建设的评估和验收;遴选和评定院级精品课程,推荐参加市级以上精品课程评选的课程。

2)课程建设运行管理实行二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作为一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学院人才培养规划和专业结构特点,提出课程改革与发展原则意见;对课程建设课题进行统一管理,课题管理办法依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题管理办法”具体执行。各分院(系)、部根据学院统一安排,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从专业中长期发展出发,依据教育教学规律,根据课程的实际条件(师资队伍、教材、各种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档案资料、实践教学环境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等)制定出本部门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支持本部门课程建设项目的研究与实践;组织并审核向学院申报的课程建设项目;定期进行课程建设情况的自查工作,并配合教务处完成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课题成果验收等工作。

3)课程建设评估

已获得市级精品(优秀)课程以上称号的课程,各分院(系)、部要定期进行课程建设情况的自查,学院将按照省市、部级要求,实施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组织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并积极汇报建设成果;本年度已批准获取市级精品(优秀)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计划表”,争取下一年度的建设成果升级。

已确立为院级精品的课程,学院给与政策支持,并组织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对有所更新和完善的合格课程,经学术委员会遴选和推荐,可直接参与每年度的市级以上精品课程的申报。正常情况下,院级精品课程称号五年之内有效,五年之后,课程负责人可以重新申请课题立项,但是如果在两年内,没有任何变化和更新的课程,且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或有重大教学事故,则由教务处向学院院学术工作委员会建议撤销该课程的精品课程称号。

已确立为院级立项建设的课程,学院将依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检查评估,检查结果作为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课题成果验收与教科研分评定的依据之一。

其它课程的改革与建设,各分院(系)、部依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指标”,以及本专业建设规划和课程体系,负责开展检查、监督和评定工作,并负责向上一级部门提供管理数据。

四、教材建设

1. 教材选用

任课教师要密切关注所承担课程的教材出版状况和教材的质量。根据课程目标选择教材,并向教研室主任推荐。按专业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所需用的各种教材,由课程所在教研室同意选用。在选用教材是注意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优先采用全国统编教材、部编优秀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高职高专教材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材,以确保教材的质量。所选用的教材原则上必须是近三年出版的教材(计算机专业教材必须是近三年出版),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教材需经教学部门主管领导和教务处审批,超过五年的教材需经分管院长审批。

2.教材编写与使用

校本教材按照教材在课程中的作用,分为二类,一类是直接承载课程内容、起主导作用的教材(狭义上的教科书);另一类是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的教材,主要包括实验(训)、实习指导书和讲义。前者校本教材建设单独立项运行,即教材建设负责人需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后统一立项建设。后者不单独立项,编写及使用的实施程序按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3.教材出版

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教材,经各教学部门统计、审核后,于每年6月30日前将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并附相应出版教材。

由校内出版的单独立项建设教材,教材编写人员需要向教务处提交结题材料,实施程序按“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由校内出版的其它类教材,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印刷申请审批表”实施程序按“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4.教材订购

为及时准确地征订各学期所需用的教材,各教研室根据订书目录,按照规定的时间,选订所开设课程需用的教材。要求详细填写“教材征订单”,由各分院(系)、部领导审核签字,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办理订购手续。

5.教材领用

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课程的教师用书,根据学院二级管理模式的要求,各教学部门详细统计各教研室所需教材,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用书统计表》,并由各教学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送教务处后统一领取。

五、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