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郑文彧发布时间:2016-05-10浏览次数:3599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精神,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法规,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掌握就业、创业知识,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定于4月份开始举办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竞赛设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厅高校学生处、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

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

三、赛程安排

(一)宣讲学习阶段(413日—518日);

(二)参赛阶段(519日—922日);

(三)总结评奖阶段(923日—1020日)。

四、参赛方式

通过手机客户端或网站参赛,完成50题(含单选30题、多选10题、对错判断10题),总分为100分。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即可得到本人的竞赛成绩。

(一)手机客户端参赛方式

已安装并开通使用“91JOB智慧就业平台”的高校,组织本校学生登录本校就业网站或就业手机APP,实名注册后进行答题。

(二)网上参赛方式

参赛学生登录江苏毕业生就业网完成实名注册,进行在线答题。

奖项设置

大赛设学生优胜奖高校优秀组织奖若干。

(一)学生优胜奖

按照参赛学生的成绩进行排序,取参赛人数的前1%为学生优胜奖。

(二)高校优秀组织奖

1.优秀组织奖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1012日。

2.申报优秀组织奖的高校应将本校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组织就业创业政策专题学习或讲座,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培训,利用校内多种宣传渠道和场所进行宣传等情况。

3.组委会根据各校组织推动情况,结合参赛学生比例、成绩等因素进行评选和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组织和实施工作,登录指定网站研读学习相关内容。

(二)各高校要围绕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相关知识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培训。

(联系人:周群、郭睿;电话:0258333573283335730;电子邮箱:jsbystx@163.com;通信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407室省招就中心高校服务部;邮政编码:210024。)

附件:创就业知识题库2016.xlsx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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